传媒业在中国受到严格监管。作为最早专门从事传媒业法律咨询事务的中国律师事务所之一,权亚在该领域的卓越经验获得了客户及政府机关的高度认可,并受聘为其提供法律服务。
权亚在处理传统和新兴数码媒体和高科技领域业务方面享誉业界,涵盖影视(联合)制作与互联网、网络电视与流媒体、广播卫星、广告、平面媒体出版与发行、网络出版与体育活动推广等诸多领域。
服务内容
- 影视合作制作项目之交易文件的起草、谈判和咨询
- 传媒娱乐行业专业公司之设立(包括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内资企业和代表处)
- 就非法流媒体内容、未经授权传播和其他知识产权有关事宜提供法律咨询
- 赞助协议的谈判和文件制备
- 协助在线项目
- 合规事宜
- 许可与发行安排
- 电视广播落地权
权亚律师团队积极参与发展中国电影产业,对监管环境和市场实务有着独到的理解,充分掌握市场情报,并熟悉所有主要市场参与者。
迄今为止,我们共为150余个电影项目,包括本土电影和国际大片,提供法律咨询。2009年,我们有幸成为中国电影集团公司的首个独家总法律顾问,负责其所有电影合作项目的法律事宜。
重要交易
- 就合拍动画片《阿童木》为意马国际提供法律咨询意见
- 就与中方合作伙伴共同设立合资企业及为首次公开募股融资为中视控股(纳斯达克: CABL)提供法律咨询意见,该项目成为在有线电视行业与中国电视台合作的新典范
- 代表特马捷就收购爱玛娱乐的多数股权进行谈判
- 就起草有关潜在艺术品购买咨询的咨询协议模板为邦威提供法律咨询意见
- 为联合制作影视作品(实景拍摄及动画)而担任华特迪士尼在中国的法律顾问,包括《歌舞青春(中国版)》,并就传媒市场的新动向为其提供法律咨询意见
- 就印刷品及电子分销协议的起草为励德爱思唯尔提供法律咨询意见
- 于2009年9月被中国电影集团公司聘为总法律顾问,负责其所有联合制作项目,迄今为止包括《南京!南京!》、《十月围城》和《孔子》
- 就与中国中央电视台合资经营赛事管理及运动员代理业务为国际管理集团提供法律咨询意见
- 就与几家中方合作伙伴之间的杂志及图书联合出版安排担任古纳雅尔的总法律顾问,并负责一般公司事务
- 就涉及著名国际基金的多轮风险资本融资为时光网(中国最大的电影网站)提供法律咨询意见
- 代表中国最佳体育报纸体坛(体坛周报)与欧洲、亚洲和南美洲的体育出版商协商版权许可协议
- 就设立中国首家中外合资图书分销企业担任贝塔斯曼在中国的总法律顾问
- 为吴宇森导演的中外合拍电影《赤壁》提供法律咨询意见
- 就与本地合作伙伴合拍影视作品代表鲁迪摩根,包括电影《如果爱》和《投名状》
- 就成龙、李连杰主演的《功夫之王》担任J&J Productions在中国的法律顾问
- 就与全国多家电视台合作经营多个家庭购物节目以及武汉一家合资企业的退出为合家购物提供法律咨询意见
- 代理中视控股处理中国公司设立及后续投资事宜(纳斯达克: CABL)
- 代表北京华彬紫金剧院就聘任Maestro Placido Domingo担任其艺术顾问事宜进行合同起草与谈判
政府及公共顾问工作
权亚经常应政府机关之邀就新立法发表意见并提供其官方英文版本以及对新的法律领域展开研究。这些机关包括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国家工商总局和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例如,权亚曾应广电总局之邀就外商投资、网络电视的国际管理、有关播放内容版权许可的国际法律及行业最佳范例等问题以及海外法域对电视购物及广告的管理提供法律意见。
权亚还对中国热门视频网站进行监测,以发现新类型内容和该类型内容含有的新限制或新功能(如软件或订阅结构)。权亚与知名学者精诚合作,能够代表客户游说司法和政府机构对现行著作权法进行必要的修订。
敝所为增进国际传媒公司与中国监管者之间的相互理解而设计了有效的方案。敝所定期与客户进行研讨并就重要法律问题撰写特别报告。最近的热点话题包括电视购物及网络盗版。
出版物
《中国传媒业法规汇编》
在高级政府官员参与和广电总局与其他主要监管机构的支持下,敝所于2003年和2006年分别出版了《中国传媒业法规汇编》第一卷和第二卷。本书是本领域的第一也是唯一一本出版物,并且可以作为本领域的权威参考指引。本书包含重要立法的翻译及其深入评论。本书第三卷正在撰写中,预计将于2011年出版。
其他出版物
- 2009年:敝所应广电总局之邀编写其出版物《中国广播电影电视法律法规》中法规的官方英文译本。该书总结了中国广播电影电视产业的47条重要法规。
- 2007年:权亚与Niko Partners合作发表报告《中国视频游戏产业法规全景》(China's Videogame Industry Regulatory Landscape)。报告详细介绍了在中国开办网络或传统非联机视频游戏的相关法规、政策和程序,是任何欲进入中国游戏市场之公司的重要读物。
- 1998年:权亚高级合伙人瞿哲,合作撰写《中国有线电视》(Cable TV in China),该文章在《金融时报》上登载,是一篇详细介绍中国有线电视领域法规发展的管理报告。
代表客户
- Australia Networks
- 贝塔斯曼
- 创新艺人经纪公司
- 中国中央电视台
- 天映娱乐
- 中国宽频
- 中视控股
- 中国电影集团公司
- China Networks
- 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
- 美国艺电
- 福布斯
- 财富
- 古纳亚尔
- 孩之宝
- IAC(特马捷)
- 意马国际
- 国际管理集团
- J&J Productions
- 自由媒体国际
- 狮子山制片公司(吴宇森)
- 麦格劳希尔
- 美国国家广播环球公司(CNBC与Working Title)
- 新闻集团(星空卫视与道琼斯)
- 里德爱思唯尔
- 华彬集团
- 鲁迪摩根
- 国家广电总局
- 迪士尼
- 时代华纳(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时代周刊、特纳广播)
- 体坛
- 合家购物
- 维亚康姆
- 华纳兄弟
- Working Title